1 3月5日,记者从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获悉,即日起,市区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可以恢复运营,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应提前做好运营恢复和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运送范围仅限许昌市。 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下发《关于恢复市区出租汽车运营的通告》,要求出租汽车企业(含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服务,严格制定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充分利用网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对所属驾驶员近期(14天以内)活动轨迹进行排查,不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驾驶员,严禁上岗参与运营。恢复运营的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要保证营运证件齐全有效,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载设施设备正常,要随车配备消毒液、纸巾、含醇类湿巾、口罩、手套等防护物品。 乘客乘坐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前,要保证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佩戴口罩并在后排乘坐,扫描车辆疫情防控二维码进行乘客信息登记,以备有关部门查询,出租汽车驾驶员应严格依法保障乘客信息安全;尽量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车费。乘客拒不配合的,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驾驶员将不予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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