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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关于餐饮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2-24 11:07| 发布者: windnest| 查看: 3150| 评论: 0

摘要: 各餐饮经营者: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要求各餐饮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并做到如下要求: 1、各餐饮经营者仅提供打包服务、用餐配送,或通过网络平台从事外卖经营,不得进行堂食服务。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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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饮经营者: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要求各餐饮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并做到如下要求: 

1、各餐饮经营者仅提供打包服务、用餐配送,或通过网络平台从事外卖经营,不得进行堂食服务。

2、各餐饮经营者必须将店内餐桌及凳子进行集中存放,禁止取餐人员进店取餐,禁止为就餐者提供桌椅店外店内就餐。 

3、各餐饮经营者必须督促取餐者排队取餐,并保持相互间1.5米以上距离。 

4、各餐饮经营者必须落实所属员工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登记并上报所属社区。 

5、各餐饮经营者必须下载安装“快马办公 APP 疫情防控平台”软件,实施扫码识别二维码系统,落实所有取餐人员扫码的要求。 我局执法人员持续对各餐饮经营者落实上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不间断巡查,如发现餐饮经营者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给予挂黑牌、曝光、立案调查等处理。 

特此通知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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