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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域即许昌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包含禹州在内的四县两区 —— 编者注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许疫情防指办〔2020〕14号
为坚决遏制疫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和扩散,全力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许昌市域各类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单位医务室)即日起全面停诊。 二、许昌市域未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三、许昌市域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等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相关专科,除急症诊疗和必需的择期诊疗项目外,暂停诊疗活动。 四、村卫生室应第一时间将接诊的发热病人报告所在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接诊并进行预检评估。对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疑似病例”诊疗标准的病人,要立即转运至当地定点医院。 五、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在所有出入口设立体温筛查点,要设立医务人员专用体温筛查通道。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 六、严格陪护探视人员管理。对于病情较轻、能够自理的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和探视。确需陪护的,医疗机构要认真排查陪护人员旅居史并发放陪护证。 七、医疗机构内设食堂实行“送餐制”,严禁集体就餐。 八、各地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涉及暂停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与相关科室,恢复诊疗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2月10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开信息,2020年2月9日0-24时,许昌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1例,治愈出院2例。确诊病例中,魏都区9例,建安区7例,东城区7例,襄城县5例,开发区1例,长葛市1例,禹州市1例。疾控部门提醒:随着“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各项措施的落实,近日我市新冠肺炎的确诊病例有所减少,但是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外地返许人员增多,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的返岗、返学,人员流动会更加频繁,防控难度会进一步加大。因此,各乡镇(社区)要进一步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尤其对武汉来许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和已确诊、疑似病例的接触者,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14天的管理措施。各医疗单位发热门诊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病例,要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处置。小编根据许昌卫健委发布的病例关系信息,制作了:许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关系图,点击下图查看。感谢大家查阅转发,提高警惕。
▌说明:本文由禹州关注编辑整理发布。 ▌来源:许昌发布、健康许昌、禹州关注(ID:yzguanzhu) ▌编辑:关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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