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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日,我市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向社会公布,急寻密切接触者。 该病例于1月22日从武汉乘坐高铁到郑州,约17:30,其儿子开私家车,送病例及病例妻子回到禹州市区,在滨河路东段(一峰城市广场南门西北角)仲记麦香饸饹面店吃饭,用餐时间约20分钟;餐后,一行三人开车离去,约19时回到神垕镇东大街家中。 生命和健康高于一切,为了保护您和家人及公众的健康,请以上时段在仲记麦香饸饹面店与该病例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及时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立即居家封闭隔离观察,自行测量体温,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拨打疫情报告电话:0374—8880311;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电话:0374—6068836。同时,提醒广大居民切实提高好自我防控意识,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 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公 告 第6号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月3日起利用雾炮车在城区喷洒消毒剂,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喷洒时间及范围 (一)喷洒时间 2020年2月3日起每天一次,具体时间喷洒时间从23:00至次日凌晨4:00。 (二)喷洒范围 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等公共区域。 二、注意事项 此次喷洒的消毒液对人畜无害,为不影响广大居民生活,建议市区居民于22:00前关闭门窗,尽量不要外出,如遇到雾炮车喷洒作业时请注意避让。同时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良好心态,树立战胜疫情信心,采取相应措施,科学预防,正确应对,防止疫情传播。 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新增病例1:女,60岁,居住地东城区。自述发病前未到过武汉,无明确武汉归来人员接触史。1月27日晚上出现发热症状,1月28日到我市定点发热门诊就诊,1月30日又到我市定点医院就诊输液,症状未缓解。于1月31日下午,收入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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