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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禹州市区发生一起强奸案

2020-1-28 18:02| 发布者: windnest| 查看: 891| 评论: 0

摘要: 1月25日(大年初一)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快速反应破获一起强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并将具有严重社会危险性的李某依法刑事拘留。案 件 详 情2020年1月24日(大年三十)晚,禹州市区发生一起现行强奸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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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大年初一)

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

快速反应破获一起强奸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

并将具有严重社会危险性的李某依法刑事拘留。

案 件 详 情


2020年1月24日(大年三十)晚,禹州市区发生一起现行强奸案。1月25日被害人报警后,民警得知,案发前后犯罪嫌疑人曾多次扬言要杀被害人全家。
鉴于案情恶劣,如不及时侦破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刑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刑侦一中队迅速力量全力侦破。经办案民警紧张取证和蹲点守候,于1月25日(大年初一)下午在禹州市区某宾馆大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面对审讯民警,犯罪嫌疑人李某“竭尽全力”开始“表演”:先是装晕,见不奏效,又开始装死。为了揭穿李某的丑恶嘴脸,民警将其带到医院,经医生检查,李某身体指标一切正常,经验丰富的医生都不知道该给其用什么药。最后,无奈之下医生给其输了一瓶生理盐水。
见蒙混不了民警和医生,就在民警为其办理关押体检时,犯罪嫌疑人李某眼珠一转,又生“邪招”:自称接触过武汉回禹人员,其可能感染冠状病毒疫情不适宜收押。
本着对案件和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办案民警将情况汇报领导后,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先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其进行看守。随后,民警协调禹州市人民医院,连夜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了紧急取样送检。
2020年1月27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疾控中心反馈:经检测,李某冠状病毒检验为阴性(没有感染)。
犯罪嫌疑人的表演彻底结束了。
1月27日下午,禹州警方依法将因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刑事拘留。等待其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说明:本文由禹州关注编辑整理发布。

▌来源:守护夏都、禹州关注(ID:yzguanzhu)

▌编辑:关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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