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快捷导航
禹州关注 首页 最新资讯 查看内容

禹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2020-1-9 18:41| 发布者: windnest| 查看: 2210| 评论: 0

摘要: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禹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禹州市禁 ...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禹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禹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

从2016年12月1日起。

二、禁止燃放区域

颍川办、夏都办、钧台办、韩城办、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郭连镇、梁北镇、褚河镇、朱阁镇(北环路以南;郑尧高速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含上述道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处罚标准

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环保局:6066388,市应急管理局:8810001,市攻坚办:8600717。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禹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禹州关注推荐服务


回复【违章】可查询 交通违章最新信息
回复【重名】可获取 你在河南省内的重名信息
回复【长途】可获取 查询禹州最新长途客运时刻表
回复天气】可获取 查询禹州最新天气情况
回复【爆料】可获取 匿名爆料链接
回复【相亲】可获取 禹州本地最新靠谱相亲信息
回复【招聘】可获取 禹州本地最新招聘求职信息
回复【公交】可查询 禹州本地最新公交信息,包含村村通哦
回复【房价】可查询 禹州本地最新楼盘房价、打折信息
回复【停电】可查询 禹州本地最新停电信息
回复【土拍】可获取 禹州最新土地拍卖信息
回复【限行】可获取 禹州最新限行、单行道信息
回复【高速】可获取 禹州最新高速路况信息

▌说明:本文由禹州关注编辑整理发布。

▌来源:禹州融媒、禹州关注(ID:yzguanzhu)

▌编辑:关小关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18768801199
投稿 QQ:63639466


喜欢 喜欢 喜欢 喜欢 喜欢
分享到:
上一篇:快讯!刘璐任禹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下一篇:已签约!正式启动开发!禹州这里即将全面爆发……

最新评论

客服热线
18768801199 周一至周日:09:00 - 21:00
公司地址:禹州市裕华大街中段

禹州关注,一座城市的思考与远见。

手机版|小黑屋|禹州关注 ( 豫ICP备19007333号-1 ) 公安备案号:41108102000262     经营许可证:豫B2-20230773

GMT+8, 2024-10-30 09:04 , Processed in 0.516500 second(s), 21 queries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