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前,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4个文件,涉及核酸检测、风险区划定、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并印发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11月21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开了上述4个文件。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印发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 等4个文件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1月19日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
为指导各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制定本办法。 一、常态化监测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检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尤其关注以下情形。
1.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的监测,对所有发热患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无发热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或从事风险职业人员(见下述风险职业人群分类)的可疑患者应当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2.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核酸检测。
3.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可同步开展抗原检测,尽早发现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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