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在我市开展 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中秋节期间人员流动大,为进一步做好节后疫情防控工作, 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市组织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三)48 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提前向村(社区)、小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 明并做好登记 (四)新冠肺炎治愈患者治愈半年内按照健康管理规定频次 进行核酸检测,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广大群众要支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务必在核酸采样点关闭前到点采样,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2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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