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我市1例阳性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第59号) 2022年5月3日,我市在密接人员集中隔离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现将该阳性人员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5月1日 15:30在许昌市思古台街麻豆服装店购买衣服,时长约40分钟,16:10离开; 16:10-16:40麻豆服装店附近几家店逛街; 16:45步行到许昌胖东来生活广场附近乘坐出租车返回许由路豫中桂园家中; 19:00去豫中桂园小区对面七开便利店取快递,时长约5分钟; 19:05去许昌草医堂大药房豫中桂园店买药,时长约10分钟。 5月2日 17:00乘坐私家车从许昌走省道S237回禹州市夏都街道殷村,约18:00到家; 19:10步行到赵付卿超市换零钱,时长约3分钟; 20:30左右骑电车到亚辉饸饹,因人多未就餐,时长约1分钟; 20:35骑电车到禹州胖东来超市,从超市北门进入,在超市购买酸奶,20:52人工结账后离开超市; 21:20左右到阳翟大道小军烧烤就餐,22:42结账后离开。 5月3日 15:04骑电动车到梁北镇余楼村卫生室,停留约5分钟; 16:25步行到殷村卫生室,停留约2分钟。 22:00作为密接人员闭环转运至褚河留观站; 5月4日 01:40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疫情发生后,我市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同时对排查出的密接、次密接严格落实医学隔离观察措施。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正在进行中。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群防群控工作要求,有效阻止新冠肺炎传播,请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民,立即主动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有咽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