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开展
全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第53号)
为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全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年4月23日7:00-13:00
全市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居民(含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在校生)按照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安排,按时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高中及中专在校师生在校采样。
(一)4月23日(周六)6:00—14:00,核酸采样区域实行管控措施,除保障核酸检测、社会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一律停业,所有公共交通停运,所有车辆暂停流动,所有人员足不出村(社区)。(二)核酸检测期间,除所涉区域已关闭的网吧、KTV、游艺娱乐等人员聚集密闭场所继续关闭外,其余所有文体娱乐场所、广场游园等暂时关闭。(三)全市各预防接种门诊4月22日暂停新冠疫苗接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提前向村(社区)、小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四)对应参加而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赋黄码,同时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一)根据村(社区)、学校组织安排,提前准备核酸检测预登记信息,随身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没有身份证的必须由携带身份证的特定关系人(子女、父母、老师、监护人等)在核酸检测预登记中“家庭成员代登记”菜单进行预登记。(二)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三)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属地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样。(四)采样完成后务必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聚集,回去后做好个人卫生。(五)采样区域内有紧急就医需求的群众,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广大群众要支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务必在核酸采样点关闭前到点采样,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374-8880311
0374-8880322
0374-8880351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