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分类管理区域划分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颍川街道:塔湾街安泰煤业公司家属院、回族小学北5街、开元小区、尹庄; 夏都街道:全域; 火龙镇:郭楼村、刘沟村; 梁北镇:全域。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颍川街道、火龙镇封控区以外区域;韩城街道、钧台街道、褚河街道全域。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足不出院、严禁聚集”管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全市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均为防范区。 防范区参照管控区要求管理。 二、有关要求 (一)封控区、管控区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二)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1月4日 来源: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