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涨了!涨了! 许昌失业保险金标准又调整啦!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从2022年1月1日起, 许昌市区、长葛市1600/月, 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 1440元/月。 钱袋子涨了,真的很开心! 因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我市失业保险待遇也随之上调哦!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划分的三个类别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600元/月、1440元/月、1280元/月。其中,原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纳入省直统筹的中国铁路郑州局、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豫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参照郑州市市区标准执行。 二、对按照规定补发、一次性领取、转移接续、再次失业时合并计算的上次转入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人员在其刑满、假释后恢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失业〔2005〕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2022年度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地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了解了最新失业补助金标准 但是想要申请 需要哪些条件,怎么申请? ↓↓↓ 河南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即2022年1月1日起,许昌市区、长葛市1600/月,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1440元/月。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1. 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 2.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ua=pc); 3. 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直接受理 来源:许昌时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