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官,不要拘留我,我还钱还不行吗?你们是咋找到我的?”12月16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身穿便衣的执行干警根据热心群众提供的线索,前往禹州某宾馆将被执行人李某堵个正着,一脸惊愕的李某当场表示愿意还钱。案情回顾 李某,禹州市某村人。2021年,李某以生意周转缺少资金为由向余某借款,先后五次共计借款30000元,并出具两份借据。借款到期后,李某仍下余借款21000元未偿还余某。多次催要未果,余某向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2021年9月18日,魏都区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向余某返还借款21000元。判决生效后,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查控,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地查找并找到其家属,督促其还款,效果均不明显。 为更好更快地达到执行效果,经申请人与执行干警协商,余某向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悬赏公告,公开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的人身线索和财产线索,并承诺将被执行人李某扭送至法院并使案件全额得以执行者,给予2250元奖励;提供被执行人踪迹线索以及藏匿、转移财产线索并被法院实际控制,经法院核实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奖励。魏都区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后,对被执行人李某发出了悬赏公告,将悬赏公告张贴并在魏都区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进行发布。 12月15日下午,魏都区法院执行局设立的举报电话接到了热心市民的来电提供了被执行人的活动轨迹。为防止消息走漏,经执行干警准备部署,于16日一早穿便装前往禹州市某快捷宾馆,在某房间内找到被执行人,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当场转账给申请人。同时,魏都区法院依照悬赏公告作出的承诺,于当日将申请人提供的1050元奖励发放给了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