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夏某,现年51岁,禹州市花石镇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夏某在许昌城区为讨要债务、牟取非法利益,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以发放工资、好处费等方式笼络团伙成员,采取拉横幅、喷漆涂字、堵门、着带有要账类字样的白上衣、哄闹、辱骂等手段对他人、单位进行恐吓、威胁、滋扰、纠缠,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了以夏某为首,以被告人刘某伟、冶某辉、陆某周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他人和单位的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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