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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曹某某夫妇,被依法判刑!

2021-11-26 17:31| 发布者: yzgz006| 查看: 851| 评论: 0|来自: 云上禹州

摘要: 上访须依法,违法必追究。近日,我市褚河街道曹某某、毛某某夫妇以其违建房屋被拆除要求赔偿为由,多次越级上访,以此非法索取钱财,被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定犯寻衅滋事罪,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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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须依法,违法必追究。近日,我市褚河街道曹某某、毛某某夫妇以其违建房屋被拆除要求赔偿为由,多次越级上访,以此非法索取钱财,被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定犯寻衅滋事罪,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依法追缴非法所得。

2021年以来,曹某某多次赴京越级上访,伙同其丈夫毛某某以上访相要挟,向原褚河镇政府索要钱款68万元,镇政府迫于压力,只能满足其无理诉求。2021年7月10日,曹某某夫妇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禹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经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21年8月18日,曹某某夫妇被禹州市公安局依法逮捕。2021年11月20日,经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曹某某夫妇犯寻衅滋事罪,构成共同犯罪,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依法追缴非法所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途径反映诉求,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依法理性表达,切勿违法上访、以访牟利。否则,必将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还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导读链接:禹州市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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