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以来,禹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全面排查,成功查处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方山镇响谭湾村林地内进行非法采矿,造成林地破坏。该案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6月17日移送至市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法治大队审核,符合立案条件,于6月23日立案侦查。期间,办案民警履职尽责,内查外调,多次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进行耐心细致地疏导教育,促使其主动投案。 经鉴定,徐某某非法占用林地面积20.497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森林警察大队通过开展有序有力的侦破工作,为我市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取得良好成绩奠定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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