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读 秋冬季即将到来,重污染天气往往是这个季节比较关注的话题。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污染物排放量大、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回顾了2017年以来三大重点区域重污染天的时空演变特征,有助于深化对重污染的认识,更加科学有效应对。 1 重污染天时间演变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20年,区域内重污染天数减少了49.4%。重污染天集中出现在每年的1–3月和11–12月,占全年重污染总天数的93%以上,大多为PM2.5重污染,平均每个城市在这5个月内出现15个PM2.5重污染天。其他月份中,4–5月重污染天占全年重污染总天数的3.5%,以沙尘天气引发的PM10重污染为主;6–9月存在零星的O3重污染。近年来,10月份出现重污染天的次数已大幅减少,2020年10月区域内只有1个城市出现1天重污染。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20年重污染天的月度分布和年际变化 汾渭平原 2020年区域内重污染天数较2017年减少53.2%,但2019年重污染天数同比显著升高。重污染天数的月度分布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总体相似,1–3月和11–12月的重污染天占全年重污染总天数的92%以上,主要为PM2.5重污染。其他月份中,4–5月的重污染天占全年重污染总天数的6.5%,以PM10重污染为主;汾渭平原受沙尘影响相对频繁,PM10重污染略高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10月,汾渭平原少有重污染。 汾渭平原2017–2020年重污染天的月度分布和年际变化 长三角地区 2017–2020年,区域内重污染天先增后减,2020年较2017年减少61.5%。每年1–2月和11–12月重污染天较多,占全年重污染总天数的95.8%,全部为PM2.5重污染,集中发生时段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偏短。5月和10月的重污染天占全年重污染总天数的3.9%,以上游沙尘传输导致的PM10重污染为主;其他月份重污染天很少发生。 长三角地区2017–2020年重污染天的月度分布和年际变化 2 重污染天空间分布 2017–2020年,全国54.7%的重污染天出现在上述三大重点区域,其中36.3%发生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1.1%发生在汾渭平原,7.3%发生在长三角地区。 河北中南部、河南大部、山西南部和陕西关中地区重污染天相对较多,其中安阳、石家庄、咸阳在2017–2020年期间平均重污染天数超过30天。北京及周边城市、山东中部、山西中部和长三角北部城市年均重污染天数在10天左右,河北北部、山东半岛、长三角大部分城市、陕北和陕南城市年均重污染天数在5天以内,浙江中南部的温州、衢州、舟山、台州、丽过去四年间水等城市在没有出现重污染. 重点区域2017–2020年平均重污染天数空间分布 3 重污染天气形成原因 PM2.5仍是造成上述重污染的首要污染物。我们针对秋冬季逾百次重污染过程的跟踪分析表明,PM2.5重污染通常是由于工业、燃煤、机动车等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遭遇不利气象条件时,经本地积累、区域传输和二次转化作用形成。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中的地壳物质、元素碳等一次组分占比下降,工业、机动车排放的NOx经化学转化形成的硝酸盐等二次组分占比上升,重污染期间PM2.5二次组分占比常常超过60%,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更加显著。此外,烟花爆竹燃放、秸秆露天焚烧等在短时间内排放大量污染物,也容易导致PM2.5重污染。 “十四五”时期,应将削减秋冬季PM2.5重污染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持续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各类长效和应急减排措施,切实降低工业、燃煤、机动车等污染源排放水平,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和秸秆焚烧,持续减少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