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禹州市磨街大涧学校意外事件 调查处理结果 磨街乡大涧学校小花同学(化名)意外事件发生后,禹州市教体局党组高度重视,于9月29日成立了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理组,第一时间到学校进行情况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一、事件原委 小花,女,磨街乡大涧学校小学二年级学生。9月28日中午午饭后,课外活动期间,在与同学们戏耍玩闹时,本班学生小强(化名)和小冬(化名)按住小花同学胳膊,本班学生小刚(化名)向其眼睛里塞纸片,对小花同学造成了伤害。 二、相关情况 事情发生后,磨街乡教育党总支及磨街大涧学校立即全力以赴给小花进行治疗,并及时与涉事学生家长联系。班主任李老师陪同学生及学生家长,先后去禹州市光明医院、人民医院做了眼部彩超检查,结果为“双眼玻璃体内未见明显异常回声”,其中治疗费用由小刚家长承担,并赔偿了误工费用。 9月30日—10月10日,家长发现小花眼睛仍有纸屑出来,10月11日—10月14日小花家长又领其到禹州市医院作进一步检查,10月15日在禹州市人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在禹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学校先后安排两名老师全程陪护,磨街乡教育总支及学校垫付了治疗费用。10月24日,小花在住院期间偶尔出现眼部不适现象,家长要求去北京检查治疗。 10月25日,学校安排一名老师陪同小花家长带孩子到北京同仁医院,先后有医生、专家、特需专家检查,得出结论:眼睛里已经没有纸片和症状,可以回家。在北京治疗期间所有费用由学校垫付。 11月12日,在确定小花同学眼睛没有异常情况的基础上,经几方协商一致,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签订了赔偿协议。 三、处理意见 一是针对此次事件,我们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全市校园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对意外事故危险性的防范和认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同时,对磨街镇教育总支书记进行约谈,责令该校校长和该班班主任写出深刻检查,并全市通报。 二是要求涉事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同时,加强对涉事同学的心理疏导,避免出现二次伤害,确保健康成长。 三是进一步强化家校沟通,学校及老师对受害者家长赔礼道歉,肇事学生家长对受害方家长当面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受害方家长的谅解,学校对涉事家长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涉事家长加大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力度,鉴于涉事学生比较年幼,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断提高各方的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