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花石镇白北村党支部书记李爱汁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7年12月,李爱汁安排该村主任杨丙山、支部委员杨振利对该村部分危房进行简单维修,共花费工料款638元,经三人商议后,采取多报房屋维修款的方式套取危房修缮资金3132元,用于该村日常开支。李爱汁、杨丙山、杨振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12日,禹州市纪委给予李爱汁、杨振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杨丙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葛市后河镇陉山村党支部书记周益民、报账员郭建华违反财经纪律,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
2016年至2018年,经周益民和郭建华商议,将该村土地租金等集体收入共计279300元未上缴至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私设账目,坐支其中179300元用于村务支出。周益民、郭建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29日,长葛市纪委给予周益民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郭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鄢陵县望田镇翟刘村村委委员赵秀芬冒领粮食补贴款问题。
2013年至2017年,赵秀芬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一组2亩集体耕地登记在其名下,先后三次冒领粮食补贴款1200元,供其个人使用。2019年8月2日,鄢陵县纪委给予赵秀芬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