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及驻许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要紧盯18岁及以上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进度,逐个单位、逐个企业、逐个社区(村组)、逐门逐户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逐村、逐户、逐人建立疫苗接种情况台账,确保做到“四不漏”: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广大党员应带头接种疫苗。对符合接种条件但未接种疫苗的在职在岗职工和退休人员,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督促其限期接种。8月25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现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清零,9月15日前实现第二剂次疫苗接种清零。有疫苗接种禁忌症并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的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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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要指导各类学校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全家总动员”活动,动员学生主要家庭成员(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发动其他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尽快接种。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学校后勤、安保等所有工作人员)在秋季开学前要完成全程接种,形成免疫屏障。
四、实现服务行业人员应接尽接
全市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监管领域开展一次大排查,督促未接种人员于8月31日前进行疫苗接种。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学校、药店、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养老福利机构、影剧院、网吧、KTV、图书馆、博物馆、居民小区、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村组社区、景区景点、宗教场所、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查验“豫事办”健康码或纸质接种凭证),对未接种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宣传动员其尽快进行接种,并将该信息推送至所在单位、社区以及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尽快组织其接种疫苗。
压实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责任,全力服务保障好各接种单位医疗救治保障与疫苗接种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要明确疫苗接种禁忌症范围,对确因身体原因不宜或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经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审核后,开具禁忌症/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要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创造良好的休息工作环境,及时发放接种服务费及加班补助。
继续开展拉网式排,细化网格化、精细化接种管理。对60岁以上人群、接种意愿低的人群或前期有禁忌症状暂缓接种的人群,在保障医疗救治的前提下,开展上门接种服务,以设置临时接种点、加强对老年人群接种的健康检查、指导评估疑似禁忌症人群接种等方式,充分调动群众接种积极性。
督导督查组要加大对疫苗接种工作的督导力度,重点对18岁以上人群接种进度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和接种率不到92%的部门和行业系统进行督导,每天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和单位行业系统,要进行约谈问责。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