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4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二、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暂停开放。 三、加强社区(小区)防控工作,对所有进入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发现红码和黄码做好登记,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规范处置;对所有进入小区车辆、乘客逐人逐车核查登记;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四、全市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 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 指导患者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就近转运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 构就诊。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1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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