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年8月1日,受害人马某某(女)报警称:其在7月30日被嫌疑人秦某博(男,17岁)等带到禹州城区一宾馆强制侮辱。秦某博在逃。 接到报警后,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案件调查侦破工作。 就在民警夜以继日开展案件侦破的过程中,8月5日下午,夏都中心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并抓获涉嫌抢劫的嫌疑人李某轩(男,15岁),并将其移交给刑侦大队大案中队。 大案中队民警经对嫌疑人李某轩深挖讯问,李某轩供述了警方前期不掌握的其他同伙及案件。同时,警方发现李某轩认识马某某被强制侮辱案件中的嫌疑人秦某博。 民警遂精心布控,将嫌疑人秦某博约至禹州城区某路口,并将秦某博等人控制。 后民警再次通过缜密侦查,得知涉嫌抢劫的马某洋(16岁)等人在禹州城区一宾馆后,迅速组织警力前往该宾馆将嫌疑人马某洋一行7人全部控制。 经现场讯问,核对出涉嫌抢劫嫌疑人杨某博(男,15岁)、沈某宇(男,15岁)、屈某博(男,15岁)、马某洋(男,16岁)、苏某豪(男,16岁),并将其余同行人员全部带至刑侦大队进行讯问。 经讯问,杨某博、沈某宇、屈某博、马某洋、苏某豪等5人供述了在禹州市、长葛市等地打架斗殴、抢劫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秦某博供述了其在禹州城区一宾馆强制侮辱受害人马某某的犯罪行为。 至此,经过民警两天两夜的连续工作,涉嫌抢劫、强制侮辱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博、秦某博等7人全部被抓获归案,并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以债务纠纷为由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抓
以债务纠纷为由,将他人人身自由限制。日前,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将参与其中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近日,受害人赵某某到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称,2015年5月份至2016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孟某鹏纠集孙某某、甄某某、董某某等人以债务纠纷为由,多次将受害人赵某某拉至孟某鹏所开办的某实业有限公司,限制赵某某的人身自由直至赵某某作出让其满意的还款承诺,才让赵某某离开。 接到报警后,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开展工作。2021年7月13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被抓获归案,并于同日被禹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21年8月5日,孟某鹏、甄某某、董某某到案。目前,孟某鹏、甄某某、董某某等三人已被禹州警方依法采取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