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永安路(禹王大道-阳翟大道)道路排水工程(不见面开标)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永安路(禹王大道-阳翟大道)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及监理(不见面开标); 工程地点:禹州市; 招标控制价: 施工标:15980101.25元监理标:188900.00元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施工标及监理标2个标段。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