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禹州市鸿畅镇杜北村党支部书记朱绍峰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7年,禹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占用鸿畅镇杜北村土地1558.3亩,杜北村负责被占用土地的地表清障工作。2017年6月,项目承包方支付杜北村清障费用12.32万元,朱绍峰未将此项收入上缴鸿畅镇“三资”管理账户,直接用于村务支出(其中朱绍峰以个人误工费为由违规从该笔资金中领取0.7万元)。2019年4月,禹州市纪委给予朱绍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二、建安区椹涧乡岗杨村党支部委员杨子明截留群众征地补偿款问题。2017年1月,建安区椹涧乡电管所向岗杨村支付电力高压设施占地补偿款1.99万元,杨子明领取该笔费用后,未将补偿款发放给被占地的村民,而是以村民欠其水费为由,截留该笔补偿款。同时,杨子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建安区纪委给予杨子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东城区邓庄街道办事处长村党支部委员张春选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张春选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之便,非法侵占东城区某三甲医院补偿长村五组群众的征地款4.73万元。2019年1月,东城区邓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给予张春选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感觉实用的话请转发扩散!1个 5毛钱!1次分享6毛钱!求鼓励!点击下方图片即可查看 ▼ ▎图文:禹州关注综合自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编:关小关 ▎商务合作:电话(微信) 18768801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