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4月30日凌晨6时许,受害人赵某报警称: 凌晨3时许,在禹州市药行北街西侧被三人打伤后,将其手表、手机等财物抢走。 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以刑侦一中队为主的专案队伍,视频、技术、网侦同步上案。 经侦查,邱某某、吕某某(均为禹州市火龙镇人)等人有重大嫌疑。 但案发后嫌疑人外逃。 2020年6月,许昌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挂牌督破案件,2020年6月12日,刑侦一中队办案民警通过一夜的蹲点守候,于凌晨7时许在禹州市将邱某某、吕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邱某某、吕某某二人对伙同他人对被害人赵某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并写下悔过书。 联系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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